六国化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30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股票代码:600470 公告编号:2020-013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落实和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
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
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
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
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利润表中在投
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2、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
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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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
(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
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3、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 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
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合并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93,609,280.79 — 66,983,000.28 —
应收票据 — 19,384,031.54 — 14,391,615.76
应收账款 — 74,225,249.25 — 52,591,384.52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078,205,765.58 — 318,331,078.76 —
应付票据 — 389,318,600.00 — 70,000,000.00
应付账款 — 688,887,165.58 — 248,331,078.76
(2)公司持有宜昌明珠磷化工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原分类为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公司在 2019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将其重分类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首次执行日前后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对比表,如下:
a、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2018 年 12 月 31 日(原金融工具准则) 2019 年 1 月 1 日(新金融工具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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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应收款项融
应收票据 摊余成本 19,384,031.54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19,384,031.54
资
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可供出售金 以成本计量(权 其他权益工
30,900,000.00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30,900,000.00
融资产 益工具) 具投资
收益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8 年 12 月 31 日(原金融工具准则) 2019 年 1 月 1 日(新金融工具准则)
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
应收票据 摊余成本 14,391,615.76 应收款项融资 量且变动计入 14,391,615.76
其他综合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
可供出售金 以成本计量 其他权益工具投
30,900,000.00 量且变动计入 30,900,000.00
融资产 (权益工具) 资
其他综合收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
关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未对公司 2019 年及变更前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正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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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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