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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六化: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3-20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并按照《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 2020 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审查,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0 年 5 月,袁菊兴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增补
闫丽君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有 2 名独立董事王素玲、林平
及董事闫丽君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王素玲担
任。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的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具体如下:报告期内,
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分别就公司提交的年度财
务会计报表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说明、审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定稿进
行审议,并对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
    (一)2020 年 2 月 20 日,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 2019
年度会计报表进行了审阅,会议主要内容为:1、汇报公司 2019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
相关事宜作说明;2、会计师事务所年审会计师对审计安排、审计重点等做说明;3、审
议《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并发表审阅意见。
    (二)2020 年 4 月 13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与年审会计师进行
沟通,会议主要内容是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
见面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三)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
1、审阅公司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并发表意见;2、审议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3、
建议继续聘用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4、审
议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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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2020 年 7 月 24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0 年
半年度报告。
    (五)2020 年 10 月 23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0
年三季度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
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并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披
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核查和沟通等工作,
履行了以下职责:
    1、2019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就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及公司财务部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并遵循独立、公正、客观的执业准则,较好地
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并按照与公司协商确定的时间安排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19 年度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审计过程中,
审计委员会多次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经过审阅后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初步审定
的 2019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同意将年审
会计师正式审计的公司 2019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
审计过程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和评估,认为
该机构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在审计工作中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
具的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反映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现金流量和内控风险管理状况,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圆满完成了公司年
度审计工作。建议董事会提请续聘华普天健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
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对审计过程中发现
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
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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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
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
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
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20 年,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制度要求,本着客
观、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作 用,促进了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作。2021 年,审计委员会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继续
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监督外部审计、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 审
计工作高效顺利进行,充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特此报告。
    审计委员会委员:




        王素玲                    林平                  闫丽君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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