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国化工:六国化工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21-05-22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股票代码:600470 公告编号:2021-033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
国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化工”)于近日收到阜阳市颍上县
生态环境分局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颍环罚〔2021〕6 号),主要
情况如下:
一、行政处罚情况
阜阳市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对国泰化工进行调
查,发现国泰化工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10000 吨/年废氧化铝回
收综合利用工程未办理环保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国泰化工的上述行
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建设
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
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
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
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
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
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
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规定,遵照《安徽省生态环
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阜阳市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令国泰化工
停止建设,处 116,530.00 元的罚款。
二、整改措施
该项目为危险废物处置综合利用项目,为自主研发、国内首创,
由于缺乏数据支持,只能边实验、边采集数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环评
报告书的编制,造成了未批先建的局面。后期国泰化工积极对接中介机
构,加快环评报告书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 2021 年 3 月 5 日上
报阜阳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目前项目已基本建成,未通过审批前,不投
入生产。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对公司及国泰化工经营业绩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目前
公司及国泰化工生产经营正常。后续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控制与监
督,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杜绝未批先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