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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六国化工:六国化工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2021-05-25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股票代码:600470            公告编号:2021-038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5 月 24 日,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的
相关要求以及根据《安徽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
全省范围内实施企业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公司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对
于原登记经营事项进行规范调整。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公司章程》
及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前后内容对照如下:
序             《章程》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内容
号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范围:                                 范围:
          化肥(含氮肥、磷肥、钾肥)、肥料       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生
      (含复合肥料、复混肥料、水溶肥料、 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第二、三类监控化
      掺混肥料、缓控释肥料、生物肥料及有 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
      机肥料)、化学制品(含精制磷酸、磷酸 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技术进出口;货
1
      盐、车用尿素、磷酸脲、碘及碘盐、氢 物进出口;农药批发;粮食收购;道路货
      氧化镁、日用化学产品)、化学原料(含 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水路普通货物
      无水氢氟酸、无机盐、无机酸、无机碱、 运输;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各
      聚酰胺-6 切片)、土壤调理剂、微生物菌 类工程建设活动;食品经营;生鲜乳道路
      剂、磷石膏、矿渣的生产、加工和销售 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及网上销售;煤炭、矿石、棉花、农业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机械的销售及网上销售;自产产品的出         一般项目:肥料销售;化肥销售;化

                                        1
    口,公司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 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
    辅材料、仪器仪表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
    土地租赁、不动产租赁、技术咨询服务 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
    业务;硫酸、盐酸、氢氟酸、氢氧化钠 类化学品的制造);石灰和石膏制造;石
    溶液、甲醇、硝酸、农药(限许可证所 灰和石膏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
    列项目)、农作物种子(不再分装的包装 石销售;棉、麻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土
    种子)的批发,粮食收购、在厂区范围 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
    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磷酸、氟硅酸、合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成氨、氨溶液(含氨 20%)、食品级液体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作物种子经营(仅
    二氧化碳;道路货物运输、货物运输代 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国内货物运输
    理、货物搬运、装卸服务、仓储服务; 代理;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
    内河普通货物运输、水路货物运输代理; 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
    流程设备及工艺管线安装、维修,非标 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制造(不
    设备制作业务;化工工程的勘测、咨询、 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
    设计、监理及工程总承包;农副产品收 (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
    购、加工、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 初级农产品收购;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
    品销售;肉类产品加工、储运、批发零 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
    售;农业、林业、牧业、渔业产品批发 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互联网销
    零售;营养和保健品零售。氟硅酸钾、 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鲜肉批发;
    氟硅酸钠等无机氟硅酸盐的生产、销售; 鲜肉零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氟化钾、氟化钠、氟化铵、氟化氢铵等 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粮油仓储服务;林
    无机氟化盐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 业产品销售;牲畜销售;水产品批发;水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产品零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
    经营活动)。                                   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以 上 经 营 范 围 , 以工 商 核 准 为       (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核准为准)。
    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2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2
    司合并;                                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股权激励;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购其股份的。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股份;
    公司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
                                            股份。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3   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二)要约方式;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
                                            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 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 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
    内转让或者注销。                    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4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 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 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
    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
                                            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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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                         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
                                                   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
    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根据相关规定提供
5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
    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 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的,视为出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
    身份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确认。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 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 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
    披露。                                         露。
        公 司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份 没 有 表 决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决权的股份总数。
6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
    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 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
    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 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
    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 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
    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 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
    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 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
    股比例限制。                                   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
                                                   股东权利。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
                                                   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
                                                   合。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


                                              4
                                            征集股东权利。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有关规定,导致公司或者公司股东遭受
                                            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或更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 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
    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 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
    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
    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
7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 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
    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数的 1/2。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
    会报告工作;                            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方案;                                  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8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弥补亏损方案;                          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司
    公司形式的方案;                        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5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
    交易等事项;                          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置;                                  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
    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 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 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
                                          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
                                          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
                                          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
                                          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
                                          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
                                          作。
       第一百二十六条    在 公司控股股           第一百二十六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
    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 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
9
    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 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理人员。


    以上修改内容涉及《公司章程》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七条、三十一条
相应内容做同样修改,具体如下:
                                     6
序号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内容
 1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       第二十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
       地召开股东大会。                      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
       议形式召开。公司可以采用安全、经济、 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
       便捷的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 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 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的,视为出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
       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 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
       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2         第三十一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       第三十一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
       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 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
       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 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东大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
       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 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
       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 ,且 当及时公开披露。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
       决权的股份总数。公司董事会 、独立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
       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征集股东投票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
       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 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
       意向等信息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 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
       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 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
       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
                                             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
                                             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
                                             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
                                             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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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
                    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
                    予以配合。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
                    的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公开征集
                    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
                    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
                    致公司或者公司股东遭受损失的,应
                    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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