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六国化工:六国化工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6-04  

                        安徽六国化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 6 月




                                              1
安徽六国化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2021 年 6 月 10 日 (星 期 四 )14:30
       会议地点: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调度中心会议室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到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代表股份数
       二、推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三、审议会议议案、按审议事项的顺序逐项投票表决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2.05          发行数量
2.06          限售期
2.07          上市地点
2.08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2.0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3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议案》
5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8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2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14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5            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五、律师对大会的合法性、有效性发表意见

                                         2
安徽六国化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议案一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代表):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2020 年修正)》(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2020 年修正)》(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

和有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检查和谨慎论证。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各项条件,具体如下:

     1、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均相同,符合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2、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属于溢价发行,发行价格超过票面金额,符合《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

     3、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

化集团”)。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4、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

行的价格为 3.32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若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和定价原则符合《管理办

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及《实施细则》第七条的规定。

     5、公司控股股东铜化集团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得转让,若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长于前述锁定

期的,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的限售
                                          3
安徽六国化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及《实施细则》第七条的规定。

     6、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51,951.3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和第三十八条第

(三)项及《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

     7、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适用《管理办法》第三

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

     8、公司不存在下列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

规定:

     (一)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三)公司及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四)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五)公司或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六)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七)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

议。




                                         4
安徽六国化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议案二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2020 年修正)》(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正)》(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定了本次发行的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

发行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对象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

价格为 3.32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其中: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不含定价基准日)。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

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

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5
安徽六国化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含本数)156,480,000 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

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若公司股票在本次

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导致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6、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51,951.3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

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
议。




                                         6
安徽六国化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代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

况报告书》(证监发行字[2007]303 号)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

了《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2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六国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

议。




                                         7
安徽六国化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议案四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
     各位股东(代表):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1,951.3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及偿还银行贷款。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结合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具体安排,对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编制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

行 A 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

议。




                                           8
安徽六国化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议案五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代表):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

行字[2007]500 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

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

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

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

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且无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六国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

议。




                                         9
安徽六国化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议案六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
                                         诺的议案
       各位股东(代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 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

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

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同时,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控股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对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

议。




                                            10
安徽六国化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议案七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各位股东(代表):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化集

团”)。目前,铜化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32,971,74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5.49%。根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铜化集团拟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

认购金额为不超过 51,951.36 万元。铜化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公司不存在向铜化集团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

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铜化集团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正)》、《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铜化集团认购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控股股

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

议。




                                         11
安徽六国化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议案八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代表):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化集

团”)。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正)》、《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铜化集团认购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控股股

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

议。




                                         12
安徽六国化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议案九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
                                         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代表):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运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具体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根据监管部门

的监管政策和对本次发行的审核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具体方案,包括不限于确定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等与本次

非公开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作、修改、

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其他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

     4、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审核意见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具体事

项进行修订和调整;

     5、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作出具体安

排或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对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顺序

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办理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存储等事宜;

     6、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及上市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

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7、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

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等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8、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及上市安排的事宜;
                                              13
安徽六国化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9、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政策发生

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

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情况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10、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

议。




                                         14
安徽六国化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议案十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各位股东(代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铜化集团”)。截至目前,铜化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132,971,744 股股份,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 25.49%。公司本次拟向铜化集团发行股票不超过 156,480,000 股(含本数),

发行完成后,预计铜化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超过 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2020 年修订)》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铜化集团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将

触发其要约收购义务。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有利于改善公司负债结构,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不会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并且铜化集团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其认购的股份(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豁免要约收

购中收购方应承诺锁定期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发生调整,则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特定对象锁定期应相应调整),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第

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予发出要约:(三)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

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

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规定的豁免要约收购条件。

     因此,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

铜化集团免于发出要约。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

议。




                                         15
安徽六国化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
       各位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投资者分

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和《安徽六国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未来

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7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

报规划》。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

议。




                                           16
安徽六国化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议案十二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2018 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2020 年修正)》、《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六国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

议。




                                         17
安徽六国化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议案十三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

告[2013]43 号)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中

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的相关要求以及根据《安徽省开展“证

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企业经营范围登记规

范化,公司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对于原登记经营事项进行规范调整。根

据上述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公

司章程》及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前后内容对照如下:
序          《章程》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内容
号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范围:                                   范围:
          化肥(含氮肥、磷肥、钾肥)、肥料        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生
     (含复合肥料、复混肥料、水溶肥料、 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第二、三类监控化
     掺混肥料、缓控释肥料、生物肥料及有 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
     机肥料)、化学制品(含精制磷酸、磷酸 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技术进出口;货
1    盐、车用尿素、磷酸脲、碘及碘盐、氢 物进出口;农药批发;粮食收购;道路货
     氧化镁、日用化学产品)、化学原料(含 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水路普通货物
     无水氢氟酸、无机盐、无机酸、无机碱、 运输;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各
     聚酰胺-6 切片)、土壤调理剂、微生物菌 类工程建设活动;食品经营;生鲜乳道路
     剂、磷石膏、矿渣的生产、加工和销售 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及网上销售;煤炭、矿石、棉花、农业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机械的销售及网上销售;自产产品的出           一般项目:肥料销售;化肥销售;化
                                         18
安徽六国化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口,公司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 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
     辅材料、仪器仪表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
     土地租赁、不动产租赁、技术咨询服务 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
     业务;硫酸、盐酸、氢氟酸、氢氧化钠 类化学品的制造);石灰和石膏制造;石
     溶液、甲醇、硝酸、农药(限许可证所 灰和石膏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
     列项目)、农作物种子(不再分装的包装 石销售;棉、麻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土
     种子)的批发,粮食收购、在厂区范围 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
     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磷酸、氟硅酸、合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成氨、氨溶液(含氨 20%)、食品级液体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作物种子经营(仅
     二氧化碳;道路货物运输、货物运输代 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国内货物运输
     理、货物搬运、装卸服务、仓储服务; 代理;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
     内河普通货物运输、水路货物运输代理; 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
     流程设备及工艺管线安装、维修,非标 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制造(不
     设备制作业务;化工工程的勘测、咨询、 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
     设计、监理及工程总承包;农副产品收 (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
     购、加工、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 初级农产品收购;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
     品销售;肉类产品加工、储运、批发零 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
     售;农业、林业、牧业、渔业产品批发 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互联网销
     零售;营养和保健品零售。氟硅酸钾、 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鲜肉批发;
     氟硅酸钠等无机氟硅酸盐的生产、销售; 鲜肉零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氟化钾、氟化钠、氟化铵、氟化氢铵等 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粮油仓储服务;林
     无机氟化盐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 业产品销售;牲畜销售;水产品批发;水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产品零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
     经营活动)。                                    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以 上 经 营 范 围 , 以工 商 核 准 为       (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核准为准)。
     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2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19
安徽六国化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司合并;                                   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股权激励;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购其股份的。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股份;
     公司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
                                                股份。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3    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二)要约方式;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
                                                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 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 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
     内转让或者注销。                    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4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 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 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
     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
                                                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20
安徽六国化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                          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
                                                     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
     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根据相关规定提供
5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
     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 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的,视为出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
     身份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确认。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 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 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
     披露。                                          露。
          公 司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份 没 有 表 决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决权的股份总数。
6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
     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 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
     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 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
     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 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
     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 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
     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 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
     股比例限制。                                    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
                                                     股东权利。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
                                                     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
                                                     合。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


                                               21
安徽六国化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征集股东权利。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有关规定,导致公司或者公司股东遭受
                                                 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或更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 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
     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 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
     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
     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
7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 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
     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数的 1/2。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
     会报告工作;                                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方案;                                      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8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弥补亏损方案;                              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司
     公司形式的方案;                            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22
安徽六国化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
     交易等事项;                                  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置;                                          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
     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 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 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
                                                   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
                                                   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
                                                   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
                                                   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
                                                   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
                                                   作。
          第一百二十六条           在 公司控股股          第一百二十六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
     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 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
9
     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 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理人员。
          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二)款                        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二)款
10        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                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
     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股 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

                                              23
安徽六国化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利,公司在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 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利润分配优先
     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应积极采 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在具备现金分红的
     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条件下,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
                                              分配。
          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三)款                   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三)款
          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
     (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 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
     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
     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
     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
                                              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
                                              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
                                              超过 5,000 万元;
                                                     ②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
11
                                              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
                                              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
                                              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
                                              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 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 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

                                         24
安徽六国化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 20%。
                                                        如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述规定处
                                                 理。

      以上修改内容涉及《公司章程》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七条、三十一条

相应内容做同样修改,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内容
  1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         第二十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
         地召开股东大会。                          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
         议形式召开。公司可以采用安全、经济、 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
         便捷的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 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 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的,视为出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
         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 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
         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2           第三十一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         第三十一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
         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 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
         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 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东大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
         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 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
         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 ,且 当及时公开披露。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
         决权的股份总数。公司董事会 、独立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
         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征集股东投票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
         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 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

                                            25
安徽六国化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意向等信息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 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
         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 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
         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
                                              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
                                              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
                                              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
                                              股东权利。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
                                              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
                                              予以配合。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
                                              的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公开征集
                                              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
                                              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
                                              致公司或者公司股东遭受损失的,应
                                              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26
安徽六国化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议案十四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对 2021 年度全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0 年实际发生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0 年预计金额
                                                                                额(万元)
铜陵市华兴化工有限公司                   采购硫酸               约 18000 万          4,159.76
铜陵市华兴化工有限公司                   运输及其他           不超过 800 万             561.91
铜陵市华兴化工有限公司                   转供水               不超过 500 万                    0
铜陵化工集团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编织袋          不超过 4000 万          3,762.52
安徽通华物流有限公司                     接受运输、装卸费        约 2200 万          2,315.10
铜陵华兴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液氨            不超过 1000 万             527.00
铜陵华兴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蒸汽             不超过 500 万             255.94
铜陵华兴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硫酸铵               约 200 万             240.14
安徽嘉珑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煤代理费            不超过 1000 万             676.40
铜陵丰采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购买钢球             不超过 500 万                    0
铜陵丰采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出售废旧物资         不超过 500 万              75.15
铜陵市绿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外供电、石膏         不超过 500 万              59.62
铜陵市华兴化工有限公司                   销售氨水             不超过 800 万             502.91
铜陵纳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工业磷酸            约 5500 万          5,024.78
铜陵纳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过氧化氢            约 1100 万             182.52
铜陵市华兴化工有限公司                   购买蒸汽                约 8000 万          7,612.52
铜陵市华兴化工有限公司                   转供电                  约 8300 万          7,480.42
                 合计                               /             /                 /

     (二)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内容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1 年预计金额   2020 年实际发生
                                                  27
安徽六国化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额(万元)
铜陵市华兴化工有限公司                   采购硫酸             约 30000 万元       4,159.76
铜陵市华兴化工有限公司                   运输及其他             约 800 万元         561.91
铜陵化工集团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编织袋            约 1000 万元       3,762.52
安徽通华物流有限公司                     接受运输、装卸费      约 3800 万元        2315.10
铜陵华兴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液氨              约 1000 万元         527.00
铜陵华兴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蒸汽               约 500 万元         255.94
铜陵华兴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硫酸铵             约 500 万元         240.14
安徽嘉珑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备品备件及其他         约 400 万元         228.84
铜陵市绿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外供电、石膏           约 500 万元           59.62
铜陵市绿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石膏粉、石膏球     约 800 万元                  0
铜陵市华兴化工有限公司                   销售氨水               约 650 万元         502.91
铜陵纳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工业磷酸         约 12300 万元       5,024.78
铜陵纳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过氧化氢          约 2800 万元         182.52
铜陵市华兴化工有限公司                   购买蒸汽              约 7450 万元       7,612.52
铜陵市华兴化工有限公司                   转供电                约 8300 万元       7,480.42
                 合计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铜陵市华兴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铜陵市铜港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刘群
     注册资本:贰亿贰仟贰佰贰拾万壹仟肆佰元整
     经营范围:硫酸、发烟硫酸生产,在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硫酸、发烟硫酸,
废渣(硫酸熔烧渣、煤渣)销售,机械设备加工(制造),劳务输出。(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1 年 4 月 13 日
     2、铜陵化工集团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铜陵市沿江路
     法定代表人:李定
     注册资本:捌佰陆拾叁万肆仟圆整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制造、印刷、包装装潢,塑料包装制品、塑料原材料销售,编织
袋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1999 年 03 月 18 日
                                                  28
安徽六国化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3、安徽通华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铜芜路
     法定代表人:罗金
     注册资本:壹仟贰佰捌拾玖万伍仟圆整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物流咨询及综合物流服务,货物仓储、装卸、包装,国内水
运货运代理,船舶代理,土石方工程施工,机械加工,化工产品(除危险品)、矿产品、
球团矿、煤炭、汽车、汽配销售,危险货物运输(以许可证所列项目为准),二类机动
车维修(大、中型货车),危险化学品批发(以许可证所列项目为准),客车租赁服务,
劳务派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1999 年 12 月 21 日
     4、铜陵华兴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铜陵市铜陵大桥经济开发区铜港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刘群
     注册资本:贰仟万圆整
     经营范围:过硫酸铵 15000 吨/年、过硫酸钠 5000 吨/年,在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
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硫酸铵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1 年 06 月 13 日
     5、安徽嘉珑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铜陵市翠湖一路 2758 号
     法定代表人:杨全
     注册资本:三仟万圆整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批发(含许可证所列危险化学品批发),通信器材、矿产品、
橡胶及塑料制品、金属材料(除贵金属)、润滑油、柴油(闭杯闪点≤60℃除外)、办公
用品、木制品、五金机电及零配件、建材、消防器材及设备、煤炭、焦炭批发、零售及
商品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1999 年 10 月 09 日
     6、铜陵市绿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铜陵市滨江大道中段 1688 号
     法定代表人:黄兴强

                                         29
安徽六国化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注册资本:肆仟壹佰叁拾玖万玖仟捌佰肆拾贰圆整
     经营范围:改性磷石膏增强球、建筑石膏粉、硫酸渣、磷石膏及磷石膏建材产品综
合开发、生产及销售,建材、装饰材料、化工原料(除危险品)、机械设备、劳动保护
用品销售,劳务服务,磷石膏处理技术咨询服务,工业石膏(脱硫石膏、钛石膏)销售,
场地租赁,代收水电费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成立日期:1999 年 08 月 30 日
     7、铜陵纳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大道 1288 号
     法定代表人:齐东辉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玖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磷酸铁及其他化工产品(除危险品)的研发、生产及销
售。(经营范围中需经环境评估的,评估合格后方可经营)
     成立日期:2013 年 9 月 24 日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铜陵市华兴化工有限公司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铜陵化工集团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安徽通华物流有限公司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铜陵华兴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安徽嘉珑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铜陵市绿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联营企业、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铜陵纳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三)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总资产         净资产       主营业务收入       净利润

铜陵市华兴化工有限公司                   423265644.38   -69410474.29     287011625.50    9911746.23

铜陵化工集团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47503046.54    2634184.99       67734311.86      -827181.56

安徽通华物流有限公司                      87461547.69   21093316.91      122614739.14     1340555.50

铜陵华兴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63212297.52   23775727.14       62310870.56    -2063329.93

安徽嘉珑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174552785.99   26921782.31     1518289250.69     5203649.98
                                               30
安徽六国化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铜陵市绿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72319870.26    -7260219.02    48396391.76     1136907.91

铜陵纳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79536795.47   112505263.00   129558157.43    15889362.43

     以上为 2020 年度及 2020 年 12 月 31 日相关财务数据,未审计。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支付等履约能力正常,未发生违约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在与关联方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时,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规律,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价格为依据。根据交易内容,公司将与
关联方签署具体交易协议,详细约定交易价格、交易内容等事项。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日常关联交易暨预计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
续性交易行为,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
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的、协商一
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产生影响。
     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
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
联方形成依赖。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

议。




                                               31
安徽六国化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议案十五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结合公司以往实际情况,公司对最近三年(即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进行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的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

议。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