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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六国化工:六国化工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2022-04-16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股票代码:600470                    公告编号:2022-023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参股公司宜昌明珠磷化工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明珠化工”)提供 21,580,290.00 元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 8%(含税),明珠化工将于

2028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

    ●公司将密切关注明珠化工未来的经营情况及资金动态,保持和有关部门沟通,持续做好风险
管控工作。




      一、提供借款事项概述
     明珠化工仓屋垭项目即将转采,其采矿权出让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14386.86 万元,因明珠化工现有资金无法满足缴款需求,为进一步支持明
珠化工经营发展,经协商,明珠化工各股东拟按各自持股比例向明珠化工
提供借款,本公司拟提供借款 21,580,290.00 元,借款年利率为 8%(含税),
2028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
     本次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已发表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借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明珠化工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宜昌明珠磷化工业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余君波
    3、注册资本:陆仟万元整

    4、成立时间:1998 年 9 月 25 日
    5、经营范围:磷矿石采掘、探矿及加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
进出口业务、房屋出租服务。

    6、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指标主要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264,610,678.90              258,713,135.85
负债总额                           137,527,857.15              113,988,862.60
净资产                             127,082,821.75              144,724,273.25
                        2021 年 1-12 月            2021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112,582,404.20               32,970,620.00
净利润                               31,740,537.75              17,641,451.50

    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7、明珠化工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宜昌枫叶店子萍磷矿有限公司                                          49%
  宜昌昌磷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36%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5%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旨在履行合作协议义务,支持明珠化工仓屋垭项目转采,是
基于该项目的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
金使用。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明珠化工的资产负债率为 51.97% (未经
审计),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同时为了保证上述借款能够及时收回,规避
资金风险,公司将及时了解其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与偿债能力,关注并督
促明珠化工按时偿还借款本息。本次借款年利率高于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同
期贷款基准利率,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且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对参股公司明珠化工提供借款,旨在履行合作协议,是基于明珠化工
经营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

本次借款年利率高于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定价原则合理、
公允,且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决策程序及过程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本

次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事项。
    五、风险防范措施
    本次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事项是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情况下进
行,风险可控。公司将密切关注明珠化工未来的经营情况及资金动态,保
持和有关部门沟通,持续做好风险管控工作。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