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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六国化工:六国化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3-14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股票代码:600470            公告编号:2023-009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财
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的通知》(财
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 15 号”)、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
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
(财会[2021]35 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
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同时,解释
15 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
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
(财会[2022]31 号),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
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的会计处理”。同时,解释 16 号要求:“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
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
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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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执行新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
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
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解释 15 号规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 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
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
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
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
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解释 15 号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为
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
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
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
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3、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解释 16
号规定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
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
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
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
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4、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解释
16 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
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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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
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
知》(财会〔2021〕35 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 (财会
[2022]31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
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政策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
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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