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药业:千金药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2-01-13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5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人及连带责任。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
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及其摘要》等议案,于 2022 年 12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
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
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
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1 年 5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
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2022 年 1 月 12 日出具的
根据中国结算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
变更明细清单》,在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前六个
月,共有 24 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
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
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上述 24 名核查对象均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
股票是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及自身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
进行的操作,其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筹划工作,在公司披露本次激励计划前未
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
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
息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激励计划的策划、讨论等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
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
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
形,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通过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而不当得利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
清单》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