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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金药业:千金药业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15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
我们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董事会的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1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向股东大会报
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王若光:男,1967 年生,生物学博士后。现任长沙高新开发区若光医药
科技有限公司、若光医学研究中心首席科学家,原湖南中医药大学教授,研究生
及博士生导师。
    2、邓超:男,1965 年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中共党员。现任
中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担任的社会职务有: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深圳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邓建华:女,1968 年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中
审华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合伙人和湖南分所副所长。担任的社会职务有:湖南农业
大学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老师、湖南中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我们三个独立董事与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
   独立董事姓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投票情况(反对
                  加董事会                             缺席(次)
          名                      (次)     (次)                     次数)
                     次数

   王若光                   10      10         0           0              0

   邓超                     10      10         0           0              0

   邓建华(已
                            10      10         0           0              0
   离任)

    2021 年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我们均按时出席,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
生。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定
期报告的审议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对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认
真的研究和审核,并充分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 年,我们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
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2、关于 2021 年年报工作情况
    在公司 2021 年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我们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汇报
的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并
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两次充分沟通,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
题,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3、独董情况说明
       独董邓建华因个人原因于 2022 年三月离任,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补选周季平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董。(详见 2022 年 4 月 12 日《千金药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至今,公
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贷款为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
展战略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提供担保程序合法、批准手续齐备。
    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2、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一直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现金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
稳定性。公司章程中规定"每年以现金分配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年度实现的
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金额为 8.86 亿元,其中 2021 年现金分红总额为
2.58 亿元,现金分红总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为 99.13%。真正
使投资者享受公司发展的回报。
4、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已建立起比较全面的内
部控制体系,增强了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为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提供制度保
障。
5、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我们对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工作主动、恪尽职守,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其报告客
观公正。我们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
度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6、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重视和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关规定,2021 年
共发布临时公告 38 个,定期报告 4 次,在 2021 年度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的
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7、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在 2021 年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
用,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审议,运作规范。2021 年,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进行了考核和审议。审计委员会就 2021 年度
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议。
    独立董事在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过程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独立董事结合自
己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内部管理、产品研发及销售等方面提出了很
多建议性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各自专业领域为公司做了很多指导性工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履职过程中,我们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职责。
    我们对公司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方
面,进行了主动咨询、了解,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及时并充分地了解公司
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所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
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了意见,认真行使职权。同时,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
保护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2022年,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责、
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董事会不断提高
科学决策水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若光 邓超 周季平




                                                   2022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