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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金药业:千金药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2022-04-15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3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数为基数。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02,063,356.49 元,加上上次分
配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 628,670,180.95 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930,733,537.44 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股
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含税)。按照分红

派息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429,807,117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
金红利 257,884,270.2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 2021 年合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 85.37%。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 2021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
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多
方面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对

于该项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此项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长远利益和股东
权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融资
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