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西车轴:关于对部分应收账款进行坏账核销的公告2018-11-21
证券代码:600495 证券简称:晋西车轴 公告编号:临 2018-064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应收账款进行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 年 11 月 20 日,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应收账款进行坏账核销的议案。
一、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晋西铁路车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晋西车辆”)对河
南省商丘商电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电铝业”)的应收账款账面
余额为 7,060,000 元,该款项系 2007 年销售铁路车辆业务形成,已全额计提坏账
准备。期间晋西车辆分别向北京仲裁委员会和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仲裁申请
和强制执行申请书,均未收回货款。后商电铝业因资不抵债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
破产申请,于 2015 年 5 月 12 日宣告破产。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进一步审慎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及《公司赊销及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等
相关会计制度,对此应收账款进行坏账核销。
二、本次坏账核销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利润总额及
重要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坏账核销事项,真实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坏账核销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符合《企业财务通则》和《公司赊销及应
收账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本
次坏账核销依据充分,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权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
同意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应收账款进行坏账核
销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财务通则》和《公司赊销及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核销坏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坏账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董事会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
事项。
特此公告。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