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我们作为晋西车轴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从保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的原则出发,基于独立判断,认真审议 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 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谨慎性、一致 性原则,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页无正文,为《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姚小民) (张鸿儒) (刘 维)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