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西车轴:晋西车轴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07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我们作为晋
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从
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的原则出发,基于独立判断,
认真审议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议案及相关资料,
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含子公司)向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
请办理总额为人民币 80,000 万元以内的授信业务的独立意
见
公司向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属于公司
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及时获得经营资
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
司)向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总额为人民币 80,000
万元以内的授信业务的议案。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
见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
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履行相关内控措施和制度,资金安
全能够得到保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页无正文,为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姚小民)
(张鸿儒)
(刘 维)
2023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