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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晋西车轴:晋西车轴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23  

                        证券代码:600495         证券简称:晋西车轴     公告编号:临 2023-014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3 月 22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和平北路北巷 5 号晋西宾馆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311,6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0.3568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总经理刘铁受董事长吴振国委
托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
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4 人,董事长吴振国、董事王秀丽因工作原因
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其他部分高管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含子公司)向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总
额为人民币 80,000 万元以内的授信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1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4,294,000 99.5917              2,000    0.0463    15,600    0.362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号
      关于公司(含子公
      司)向兵工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申请办
1                        4,294,000 99.5917 2,000 0.0463 15,600 0.3620
      理总额为人民币
      80,000 万 元 以 内
      的授信业务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关联交易议案,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石志远、郭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晋西车轴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
五、报备文件
     晋西车轴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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