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丽家族:独立董事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04-29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5 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并同意该利润
分配预案。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 56,129 万元,
占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5.47%,无逾期对外担保。我们认为,公司能
够贯彻执行通知的要求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我们将要求公司继续加强
内部控制,杜绝违规担保情况的发生。
三、关于 2016 年度公司董事津贴、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已对公司董事津贴和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的考核依据和标准进行了核定,其核定程序均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
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津贴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标准符合市场的整体水平和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状况,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关于
2016 年度董事津贴、高管薪酬的相关议案。
独立董事:袁树民、李光一、黄毅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