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6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3074号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华丽家族股份有限 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 相关资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 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鉴证报告第 1 页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度《关于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6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二 O 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鉴证报告第 2 页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 将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4]800 号)核准,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总数不超过 46,448 万股。本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63,214,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6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1,699,995,38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8,407,18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1,611,588,20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4 年 9 月 1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 114200 号《验资 报告》。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99,995,380.00 元,非公开 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88,407,180.00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239,713,473.81 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150,000,000.00 元和房地产开发项目 货币资本金 68,728,482.09 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服务费净额为人民币 36,696,864.33 元。期末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08,571,590.52 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的专户存储制度。 本公司及原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签署了《现金管理监 专项报告第 1 页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管协议》,本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及原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的情形。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聘请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作为公司保 荐机构,原华英证券未完成的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持续督导工作将由浙商证券承 接。 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市外滩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浦东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闵行支行签署了《现金管理监管协议》,本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 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加强银企战略合作,公司于 2015 年 7 月注销了 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专户内募集资金划转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 支行专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后原签署的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失效,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已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浦东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6 年 10 月,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未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专项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专项报告第 2 页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账号 项目 31 日账户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9,188,898.21 03335100040025199 公司上海黄浦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168,238,311.32 31001522917059888888 公司上海浦东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大连 200,005,545.84 75010157870001604 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太上湖项目(A、B 3,491,200.70 1102261919000016233 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地块)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太上湖项目(2地 27,647,634.45 1102261919000016109 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块)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0 216110100100213012 上海闵行支行 合计 408,571,590.52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三)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1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1,714.6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专项报告第 3 页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14 年 9 月 12 日以自筹资 序号 子项目名称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金预先投入的金额 1 太上湖项目(A地块) 50,000.00 6,812.28 2 太上湖项目(B地块) 20,000.00 1,146.86 3 太上湖项目(2地块) 91,158.82 3,755.47 合计 161,158.82 11,714.61 上述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业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 114310 号报告验证。上述 置换事项已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前实施完毕。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 起不超过 10 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分别于 2014 年 12 月、 2015 年 1 月、2015 年 2 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 万元、 12,000.00 万元和 6,000.00 万元,2015 年 5 月,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的 2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0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 2015 年 3 月 2 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70,000 万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 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 2015 年 3 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70,000 万元。2015 年 5 月,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 20,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5 年 10 月,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的 24,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5 年 11 月,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 26,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提前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 2015 年 5 月使用闲 专项报告第 4 页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万元。2016 年 1 月,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的 1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6 年 2 月,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 2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 2015 年 10 月、 2015 年 11 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万元和 10,000.00 万元。 2016 年 9 月,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 2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 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 15,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 2016 年 1 月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4,000 万元。2016 年 10 月,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的 14,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10 月、2016 年 12 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万元、10,000.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述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暂未归还。 公司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 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公司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5,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第 5 页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苏州华丽 家族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及苏州地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90,000.00 万元(含 90,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循环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共计 510,000.00 万元,取得收益共计 1,801.48 万元。 2016 年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其他变更以及对外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 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华丽家族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专项报告第 6 页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61,158.8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4,165.4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8,971.3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房地产开 计投入金额 是否达 目,含部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的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发项目货 与承诺投入 到预计 分变更 资总额 入金额 (%)(4) 使用状态日期 效益 生重大变 总额 金额(1) 金额(2) 币资本金 金额的差额 效益 (如有) =(2)/(1) 化 (注 4) (3)=(2)-(1) 其中:A-1 本 其中:A-1 项目 太上湖项目 年度实现效益 无 50,000.00 50,000.00 50,000.00 14,881.56 49,192.39 508.32 -807.61 98.38 竣工日期:2016 否 否 (A)地块 -22.89 万元(注 年 9 月 27 日。 5) 太上湖项目 无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9,931.36 19,569.55 423.49 -430.45 97.85 否 否 (B)地块 太上湖项目 无 91,158.82 91,158.82 91,158.82 29,352.49 33,336.57 5,941.03 -57,822.25 36.57 否 否 (2)地块 暂时补充流动 15,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资金(注 3) 合计 161,158.82 161,158.82 161,158.82 54,165.41 117,098.51 6,872.84 -59,060.31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四)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六) 注 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3:“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系截至期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注 4:房地产开发项目货币资本金,根据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定:凡项目在苏州市区内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需按规定缴存一定金额的货币资本金至监管银行,根据项 目工程的建设进度逐步申请解款予以返还。 注 5:太上湖项目(A)地块分为 A-1 区 4 幢高层、A-2 区 6 幢高层及暂未开发的 A-3 区酒店式公寓,其中本年度实现效益的系 A-1 区 4 幢,平均售价 5,712.13 元;A-2 区本期 末已收讫全部预售款,平均售价为 6,252,3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