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函证回复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鉴于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司”或“公司”)股票价格于 2017 年 7 月 20 日、7 月 21 日、7 月 2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 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价格异常波动。 需对公司控股股东进行函证。 基于以上情况,我方对贵司询证函回复如下: 除公司正在推进的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外,作为公司控 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 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复。 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