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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丽家族: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8-26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关于公司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金融机构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司子公司苏州华丽家族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苏州地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为合格的金融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房地产开发企
业的商业惯例,有利于加快相关开发项目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推动华丽家族相
关地产项目开发建设。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
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
更。


   独立董事:黄毅、李光一、袁树民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签字页]




袁树民:




黄毅:




李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