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丽家族: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2-05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我们作为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鉴于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0年3月21日届满,我
们同意提名王伟林、李荣强、王坚忠、王励勋、王哲、辛茂荀、王宝英、袁树民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辛茂荀、王宝英、袁树民为独立董事候
选人。本次公司董事的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
事会表决程序合法,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我们同意上述董事会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辛茂荀、王宝英、袁树民
二〇二〇年二月四日
(本页无正文,系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的签字页)
辛茂荀:
王宝英:
袁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