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现金方 式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本公司持有的华泰期货有限公司 40%股权(以下 简称“本次重组”)。本公司董事会就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说明如下: 本次重组为重大资产出售,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购买标的资产,不涉及本公 司发行股份及购买资产,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本次重组不会导 致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因此,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 重组上市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之盖章页)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