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丽家族: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2022-05-27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
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依照独立董事
职责与权利,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拟出售其持有的华泰期货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泰期货”)40%股权事项所涉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
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
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该评估机构与公司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之间除
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具有充分独立性。
2、本次评估的假设前提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和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
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3、本次评估的目的是以财务报表为评估范围量化华泰期货于评估基准日的股
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为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华泰期货 40%的股权提供价值参考,
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
国家有关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要求,运用了公认的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
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所选用的评估方法
合理,与评估目的具有较强的相关性。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最终定价是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
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交易价格公允。
5、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辛茂荀、王宝英、袁树民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本页无正文,为《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
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确认页)
辛茂荀:_____________
王宝英:_____________
袁树民: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