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电力:西昌电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16
证券代码:600505 证券简称:西昌电力 编号:临 2021-011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醒: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
资产、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及审议程序
(一)概述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新租
赁准则的要求,境外上市或境内外同时上市(A+H 股)企业,要在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包括 A 股上市公司)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同时,允许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按照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境外财务报表的企业提前实施。按照上述
要求,公司应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审议程序
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自2021年1月1日起
实施新的租赁准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事项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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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
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与原租赁准则相比,新租赁准则的核心变化是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
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
产租赁除外)在资产负债表中均确认相应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
折旧和利息费用。公司将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相关规定
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执行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和财务报表列报,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
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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