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能源: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9-25
A 股代码:600508 A 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 2019-020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9 年 9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 6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6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煤能源新疆鸿新
煤业有限公司提供 1 亿元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临 2019-021]公告《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中煤能源新疆鸿新煤业有限公司提供 1 亿元借款
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煤能源新疆天山煤
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2 亿元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临 2019-022]公告《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中煤能源新疆天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2 亿元
借款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