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能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3-25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由 2 人(独立董事谢桂英女士、魏臻
先生)组成,独立董事谢桂英女士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
员。2020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要求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
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按时出席在年度内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会议,并发表相关意见或建议。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
2020 年 1 月 14 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行政研发中心附楼 317 会
议室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德勤
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介绍上海能源 2019 年的审计计
划安排》,听取了《上海能源 2019 年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上海能源 2019 年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
2020 年 3 月 19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报告上海能源 2019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情况的议案》,同意 2019 年度财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
议案》,同意续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2020 年财务审计费用为 65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
计费用 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5 万元),同意将该续聘事项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
状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5,409.09 万元,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
2020 年 12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行政研发中心附楼 317
会议室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德
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能源 2020 年的审计
计划安排》,听取了《上海能源 2020 年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上海能源 2020 年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年报审计期间,
审计委员会还通过电话会议、邮件或专业委员会会议的形式多次了
解审计工作的进展,对公司财务报告等发表了审阅意见。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为公司聘任审计机构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意公司为
满足监管要求,提升中介机构服务质量,拟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从事公司及所属
企业年报审计工作;同意拟定 2020 年财务审计费用为 65 万元(其
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5 万元)。
(二)审阅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9 年度财务
报告基本反映了公司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和 2019
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同意 2019 年度财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还通过电话、邮件或专业委员会
会议的形式多次了解审计工作的进展,对公司财务报告等发表了审
阅意见。
三、总体评价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
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应职责。
特此报告。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谢桂英 魏臻
2021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