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能源:上海能源关于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1-03-25
A 股代码:600508 A 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 2021-004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
海能源”)以 2020 年底总股本 72,271.8 万股为基数,拟向公司
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78 元(含税)。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
上海能源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30,687,480.7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
利润6,542,574,393.28元,扣除2020年已分配的2019年度普通股
股利172,729,602.00元,2020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700,532,272.00元。
公司以 2020 年底总股本 72,271.8 万股为基数,拟向公司全
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78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
利 200,915,604.00 元 , 母 公 司 剩 余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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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99,616,668.00 元用于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票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企业生产经营状
况、盈利状况、投资安排、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年度的利润分
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核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充分考虑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盈利状况、
投资安排和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的前提下,拟定的
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风险,缓解资金压力,实现
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同意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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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的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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