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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能源:上海能源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4-28  

                        A 股代码:600508        A 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 2022-016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根
据《财政部、国资委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
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 号)等相关规定,综合
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2022 年度公司拟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德勤华永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沟通,德勤华永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1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安永华明”)
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
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
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
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1 年末拥有合伙人 203 人,
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
至 2021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1,604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
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3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安永华明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47.6 亿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45.89 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1.46 亿
元)。2020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00 家,收费
总额人民币 8.24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采矿业、制
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房地产业等。安永华明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上海大
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客户共 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
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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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
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
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
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
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
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
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钟丽女士,自 2000 年开始
在安永华明执业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 2001 年成为注册
会计师,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钟丽女士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解彦峰先生,于 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 2007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将
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解
彦峰先生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明益先生,于 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199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
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张明益先生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2.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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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
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
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经双方协商,拟定 2022 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5 万元(含税)
(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 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人民币 15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简称“德勤华永”)。德勤华永已连续 5 年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2021 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德勤华永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
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德勤华永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
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
〔2011〕24 号)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
作需求,公司拟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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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德勤华永进行了事
前沟通,德勤华永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以
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
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公司应参加表决委员 3 人,实际参加表
决委员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审计委员会认为:
    安永华明了解公司及所在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在专业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方面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求。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2 年度审
计机构有利于审计工作的稳健性,保证审计质量和效率。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公司独
立非执行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安永华明具备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执业资质条件,具备
相应的知识和履职能力,在国际、国内资本市场具有良好的影响
力,熟悉国际、国内资本市场的监管要求,了解公司及所在行业
的生产经营特点,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公司拟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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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要求充分、恰当地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相关聘任、审议程序
合法合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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