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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贵州茅台: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承诺2019-03-29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18 年度,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贵州茅台

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规定,本着勤勉尽责

的原则,认真履职尽责,现将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五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许定波先生任主任委员,

董事长李保芳先生和独立董事李伯潭先生、陆金海先生、章靖忠先生任委

员。

    二、2018 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2018 年 3 月 26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17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17 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8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子

公司与贵州银行开展存款业务的议案》《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至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向关联方采购原材

料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的议案》《关于确认租赁茅台

集团子公司场地、设备、劳务服务包装酱香系列酒部分产品费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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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向华贵人寿购买“员工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障保险”的议案》《关

于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方签订<综合服务协

议>的议案》。

    (二)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聘请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关联方向子公司提供“红色之旅”活动服

务的议案》。

    (三)2018 年 7 月 31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与关联方供水供电

供汽服务的议案》。

    (四)2018 年 9 月 28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贵阳贵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人民币同业

拆借业务的议案》《关于向关联方出售五级基酒的议案》。

    (五)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2018 年度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根据贵州省国资委《关于监管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有

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承担同一家监管企业财

务决算审计业务应不少于 2 年,不超过 5 年”,鉴于 2011 年度至 2017 年

度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财务审计机构,为符

合相关要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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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案》,决定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8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18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

进行了监督评价。审计委员会认为外部审计机构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三)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审计委员会始终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听取了公

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汇报,推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按计划规范开展,提升

公司内部审计的检查监督能力,为公司规范、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四)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18 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8 年度内的四期财务报告,

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根据有关规定,我们与外部审

计机构和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有效沟通,审阅了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审计工

作按时完成。

    (五)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情况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和作用,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督促公司按相关要求评估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

合理性及有效性,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审计委员会认

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有关规定,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得到

                                3
了保障。

   (六)协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审计机构进行沟通

   在审计机构审计过程中,我们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审计机构就公

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审计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等进行沟通,确保了审

计工作按规定顺利完成。

   (七)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监督

   报告期内,我们审阅了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对各关联交易的必

要性、合理性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

客观判断,在给出同意的审阅结论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相关关联交易事项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审议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

   2018 年度,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恪

尽职守、尽职尽责、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工作职责。

   2019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公正的

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发,继续勤勉尽责履职,

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健康发

展。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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