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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茅台:贵州茅台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2-03-31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贵州茅台
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规定履行了职责,充分发挥了作用。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1 年 9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的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进行了调整。目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许定波(会
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董事长丁雄军和独立董事陆金海担任委员,人

员组成符合规定。
    二、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 年度财务

预算方案》《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关于聘请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

    (二)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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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21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四)2021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1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

审计机构。我们已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
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评估,认为天职国际具有相关执业资格和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与天职国际及公司财务部门沟通,研究确定公司年度财
务报表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并对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

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持续性监督及审查。我们认为天职国际在进
行审计工作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积极履职尽责,
客观公允的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

    (三)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汇报,仔细审阅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确保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落到实处。
    (四)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我们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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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
状况,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
立了一套规范化的内部控制体系。我们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和作用,对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经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协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审计机构进行沟通
    为确保财务报表审计工作顺利完成,我们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

门与第三方审计机构就相关工作计划进行充分沟通,确保高效准确及时完
成审计工作。
    (七)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
动的组成部分,关联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

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工作,积极履行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2 年,我们将继续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促进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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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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