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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贵州茅台:贵州茅台关于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2022-03-31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通过查验

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茅台财务公司”)
《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料,并查阅茅台财务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报告,对茅台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估,具

体情况如下:
    一、茅台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茅台财务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30 日设立,2013

年 4 月 12 日挂牌。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吴志军
    注册资本:25 亿元人民币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73H25203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063064319M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

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
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
体自主选择经营。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

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
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
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


                                    1
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
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成员
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

    茅台财务公司股权结构

                                              持股金额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亿元)     (%)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12.75            51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75            35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25             9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            1.25             5

                     合计                            25        100%

    二、茅台财务公司内控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的要
求,茅台财务公司按照《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对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确立了股东会、董事会、
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茅台财务公司董事会下设 5 个专业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决策委员会、关
联交易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茅台
财务公司高管团队由 1 名总经理、2 名副总经理组成;茅台财务公司现有前

中后台 10 个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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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风险的识别、评估
    茅台财务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完善了风险管理体系,
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

会,设立中台风险合规部和后台稽核部,对茅台财务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
风险管控、监督和稽核。茅台财务公司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办法》《风
险识别与评估管理规程》等制度,建立风险识别、评估工作机制,以便业

务及经营面临的主要风险得到及时识别、审慎评估和有效监控。各业务部
门根据各项业务制定相应的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
各部门职责分离、相互监督,对业务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

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1)资金结算业务。茅台财务公司根据监管机构及国家有关部门规章
制度,依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制
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结算业务管

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规范结算业务操作。同时,根据《反洗钱法》
等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反洗钱日常管理工作。
    (2)成员单位存款业务。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

管理委员会有关的制度规定要求,制定了《存款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规
程,对人民币存款业务进行了规范。对存款人开销户、受益所有人、账户
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切实保障成员单位资金安全,维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

     2.授信管理
    (1)信贷业务管理工作
    茅台财务公司制定了《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综合授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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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买方信贷业务操作规程》《授信审批规程实
施细则》等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审贷分离”制度,认真履行信贷
业务审查工作职责,坚持审查中的独立性,严格落实贷后检查。为防范信

贷业务风险,规范业务操作规程,茅台财务公司结合信贷政策、授信管理、
资产管理等方面制定信贷业务决策机制和规章制度。同时,针对不同的业
务品种制定了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在制度层面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2)同业业务管理工作
    茅台财务公司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
构同业业务的通知》《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等相关法

规制定内部制度、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开展同业业务的授信及日
常业务审查工作。根据《资金交易与定价决策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要求,
对茅台财务公司非结算性同业存款、同业拆借等涉及资金交易的业务执行

定价决策机制。业务部门、定价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均参与到同业业务的
多项环节中,形成相互制约、监督机制。切实结合市场报价、资金头寸、
利率定价等因素对同业业务的授信额度、交易对手、存放期限、存放金额

提出意见和建议。按季开展同业资产五级分类工作,密切关注同业经营情
况。
    3.投资业务管理工作

    茅台财务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对外投资,为确保规范投资业务,
制定了《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投资业务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制度,规范有关投资的决策机制、审批决策、交易对手管理及具体业务

开展细则。茅台财务公司投资业务坚持在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原则
下,按照既定的风险偏好,结合市场走势作出投资策略分析后审慎开展,
做好投后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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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信息系统控制
    茅台财务公司制定了《信息系统实施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办法》《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结合业务发展需要

积极推进系统建设,先后建成核心业务系统、反洗钱系统等,各信息系统
运行稳定,信息化建设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
    5.内部审计控制

    茅台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由监事会
监督的稽核部,负责对茅台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
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每年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茅台财务公司开展年度

内控评价工作,并由稽核部落实审计意见并执行。
    6.风险控制及合规管理
    茅台财务公司已制定了内控管理、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相关的规章制

度,贯彻落实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法律事务与合规管理。风险合规
部门针对茅台财务公司内控执行情况,经营安全风险、业务开展的合法性、
合规性、风险性、效益性进行监督和检查,分析评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

内外部重大风险信息等,督促和组织各部门开展规章制度的新立和修订。
    (四)内部控制评价
    茅台财务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管理

中坚持审慎经营、合规运作;业务运营合法合规,均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
开展;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内控制度执行有效,风险控制在合
理水平。

    三、茅台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茅台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 1481.18 亿元、负


                                 5
债总额为 1400.52 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80.66 亿元。2021 年度,茅台财
务公司实现利息收入 32.74 亿元、实现净利润 12.04 亿元。
    (二)管理情况

    茅台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
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

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三)监管指标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茅台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相关规

定要求。

           监管指标           完成情况         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资本充足率≥10.5%          21.40%                    是

   拆入资金比例≤100%            0                       是

     不良资产率≤4%              0                       是

     不良贷款率≤5%              0                       是

    四、关联方与茅台财务公司业务说明
    2021 年度,关联方在茅台财务公司的存款日最高额为 294.55 亿元、贷

款日最高额为 35.23 亿元、票据承兑日最高额为 0.01 亿元、委托贷款日最
高额为 3.10 亿元。关联方及旗下子公司在茅台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
动性良好,未发生茅台财务公司因流动性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五、风险评估意见
    (一)茅台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茅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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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定的情形,茅台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等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三)茅台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
办法》之规定开展经营活动,茅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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