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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茅台:贵州茅台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2022-05-27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茅台”)第三届董事
会,现提名姜国华先生、郭田勇先生、盛雷鸣先生为贵州茅台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贵州茅台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与贵州茅台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

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

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
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
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
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
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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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
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
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

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贵州茅台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

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
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贵州茅台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贵州茅台

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贵州茅台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
者在贵州茅台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贵州茅台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贵州茅台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

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贵州茅台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
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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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
罚的;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2 次以上通报批
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贵州茅台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
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贵州茅台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姜国华先生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会

计专业博士学位、担任会计学专业教授,且在会计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
职工作经验。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
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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