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贵州茅台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3-31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 年度,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现将 2022 年度独立
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变动情况
经 2022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姜国华先
生、郭田勇先生、盛雷鸣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由于连续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时间已满六年,陆金海先生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许定波先生和章靖忠先生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起不再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职务。
二、现任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底,公司共有三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在董事会成员中的
占比超过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主要任职
或兼职情况如下:
姜国华: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
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招商仁和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郭田勇: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平安健康医疗
科技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盛雷鸣:现任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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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副会长,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茅台
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4 次,股东大会 2 次。公司独立董
事积极参加各项会议,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大会情况
姓名 委托 是否连续两
本年度应 亲自出席 缺席
出席 次未亲自参 出席次数
参加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姜国华 9 9 0 0 否 1
郭田勇 9 9 0 0 否 1
盛雷鸣 9 9 0 0 否 1
陆金海 5 4 1 0 否 1
许定波 8 8 0 0 否 1
章靖忠 8 8 0 0 否 1
(二)审议议案及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18 项议案;召开了
14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57 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在会前认真审阅会
议材料,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认真听取汇报,向公司有关人员详细了解议案情
况,在深入了解议案情况的基础上作出独立、客观的判断。公司独立董事对
公司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聘任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
认真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四、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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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关
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在议案的表决
过程中,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正常交易,定价原则合理,对公司经营活动
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对外担保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进
行了核查,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2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贵州省国资委相关规定和公司
《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工资管理
实施办法》等制度严格执行。
(五)业绩预告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先后发布了《2021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公告》《2022 年
1 至 2 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 2022 年第一季度
主要经营情况公告》《2022 年 1 至 9 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等公告。公司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主动发布生产经营等相关数据公告,及时向市场传递公
司生产经营情况,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
业资格和胜任能力,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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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准则。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2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
表了独立意见。
(七)现金分红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和《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
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年度内公司首次实施了特别分红,年度内现金分红金
额和次数均为历史最高,切实让投资者分享了公司发展成果。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在 2017 年
12 月底前推进制定对公司管理层和核心技术团队的股权激励办法,目前该
承诺事项尚未履行完毕。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共发布定期报告 4
份,临时公告 35 份,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
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工作。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4 次董事会会议、20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
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开
展工作、审慎行使职权,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审议等程序
合法合规、运作有效。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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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切实履行了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2023 年,我们将继续审慎、认真地行使好独立董事各项职权,
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特长和管理经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保障,切实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姜国华、郭田勇、盛雷鸣
2023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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