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20 公司简称:文一科技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文一科技 600520 中发科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夏军 毕静 电话 0562-2627520 0562-2627520 办公地址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石城路电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石城路电 子工业区 子工业区 电子信箱 office@chinatrinity.com bj@chinatrinity.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859,173,464.86 832,509,387.32 3.20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的 399,052,900.77 386,674,076.13 3.20 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221,563,049.06 198,087,203.59 11.85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的 12,378,824.64 -9,931,873.67 不适用 净利润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净 9,008,397.58 -11,569,570.66 不适用 利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流 7,057,390.87 -6,009,201.19 不适用 量净额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率 3.15 -2.66 增加5.81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0.06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 -0.06 不适用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7,06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售条件的 质 例(%) 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境内非 铜陵市三佳电子(集团)有 国有法 17.09 27,073,333 0 质押 20,000,000 限责任公司 人 境内非 安徽省瑞真商业管理有限 国有法 9.02 14,283,884 0 质押 10,000,000 公司 人 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铜陵和生产业发展基 其他 1.99 3,152,900 0 无 0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 西藏金实力电子科技有限 国有法 1.32 2,095,800 0 无 0 公司 人 周宇光 未知 1.24 1,966,425 0 无 0 何群华 未知 1.16 1,840,201 0 无 0 境内非 拉萨市星晴网络科技有限 国有法 1.03 1,638,200 0 无 0 公司 人 境内非 安徽省文一资产管理有限 国有法 0.99 1,567,903 0 无 0 公司 人 吴少雄 未知 0.92 1,456,770 0 无 0 MORGAN STANLEY & CO. 其他 0.65 1,029,336 0 无 0 INTERNATIONAL PLC.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铜陵市三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 佳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企业;安徽省瑞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真商 业”)、安徽省文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一 资产”)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三佳集团、瑞 真商业、文一资产均为一致行动人关系。方正和生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铜陵和生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方正和生”)、西藏金实力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金实力”)与拉萨市星晴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星晴”)为一致行动人。公司 未知除三佳集团、瑞真商业、文一资产、方正和生、西藏 金实力、拉萨星晴之外,上述其他四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