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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莫高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4-04-26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严复海先
生担任。报告期,审计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
重点围绕公司财务信息审核、内控规范建设与评价、内部审计指导与落实、年度报
告审计与披露等方面开展工作。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运作指引》的要求,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13年度共召开4次会议。
       1、2013年3月1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三届十四次会议,审阅了公司2012年度
财务审计报告初稿,并与财务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审议通过了201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初稿。
       2、2013年4月22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三届十五次会议,审议2012年度财务
审计报告正稿及2013年一季度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
       3、201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四届一次会议,审议公司聘请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事宜,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4、2013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四届二次会议,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
务审计工作安排,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确定了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
作时间安排。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审查年报审计工作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在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事前、事中、事后三
个阶段工作的独立性,全程跟踪、审核和监督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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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过程,并就提示关注事项多次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和交流,以促使经审
计的会计报表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保证公司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本报告期(2013年度),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我们于2013年12月23日召
开会议,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2013年度审计工作安排进行了沟通,确定了年审工作
安排。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两次会议,分别就公司麦芽厂停产相关财务
问题和2013年度财务审计初稿进行审议。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正稿后,审
议委员会于2014年4月23日召开会议,审阅了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认为:经审计
的公司2013年度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能够真实反映公
司的年度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数据准确无误,不存在遗漏。同意将经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13年度财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对公司
2013年度财务进行审计的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审计结论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时通过召开会议,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范
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能够勤勉尽责的完成公
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三)关于内控规范建设
    报告期,公司基本完成了内控规范建设的任务,通过制度梳理完善,建立了一
套较为完整的内控体系,同时,公司内控规范管理意识也得到明显增强。今后,我
们将持续加强内控管理检查与监督,继续深入问题查找、风险分析、制度完善和缺
陷整改,致力于完成科学、合理的公司内控规范的系列纲领性文件,逐步形成一套
真正适用、高效的内控管理检测方法和管理模式,推进企业规范化、制度化、精细
化管理进程。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
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真审查了公司《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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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认为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规定。同意将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计划有效执行。
    三、总体评价
    2013 年审计委员会尽职尽责的履行了职责,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起到了
积极作用。2014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运作指引》的要求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规定,勤勉尽责,持续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内控,提
升公司的经营效率与运营质量。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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