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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莫高股份:201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11-21  

						证券代码:600543             证券简称:莫高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4-46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 年 11 月 20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 年 11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会议召开的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中心 23 层公
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国柱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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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9,923,6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9,819,86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7%。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3,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
   (3)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43,54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7%。
    (4)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情况:公司董事 9 人,出席 5 人,董事
李开斌、石怀仁、独立董事崔明、韩舜愈因公未出席会议;公司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杨英才、李大宏因公未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甘肃雷诺律师事务所雷声和贺彦律师列席本次股东
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
议案:
    1、《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报酬为 5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89,858,6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
反对 52,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弃权 13,000 股, 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78,5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4%;反对 5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57%;弃权 13,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
    三、律师见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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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会议由甘肃雷诺律师事务所 雷声、贺彦 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4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 2014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甘肃雷诺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4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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