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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莫高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16-05-04  

						证券代码:600543              证券简称:莫高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14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6 年 5
月 3 日收到金陵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控股”)及西藏华富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华富”)传真及邮件通知:
    截至 2016 年 5 月 3 日,金陵控股购买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累计达到 15,906,27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95%;
    截至 2016 年 5 月 3 日,西藏华富购买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累计达到 500,158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16%;
    截至 2016 年 5 月 3 日,金陵控股及西藏华富合计持有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16,406,43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金陵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金陵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000013254645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广宇

成立日期             2010年9月21日

                                       1
注册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3号3号楼5533室

通讯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号来福士中心703室

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

经营期限            2010年9月21日至2030年9月20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      京税证字110107562072882

联系电话            010-64028852

主要股东            华软投资、王广宇

    (二)西藏华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西藏华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统   91540091MA6T11G8XN
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利萍

成立日期            2015年11月10日

注册地址            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康达汽贸城院内综合办公楼西3-1号

通信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1 号来福士中心 903 室

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件研发与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实业投资(不得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
                    关衍生业务);建筑材料、化工材料及产品(不含危化品及易
                    燃易爆品)、机械电子设备、汽车零配件、纺织品、工艺美术
                    品、矿产品的销售;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5年11月10日至2045年11月9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统   91540091MA6T11G8XN
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股东            华软投资

联系电话            010-8409877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人关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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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或达成一致行动意向,但各信息披露义
务 人 因 存 在 的 关 联 关 系 构 成 一 致 行 动 人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发展状况并结合莫高股份
的发展,决定何时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内发生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情形,将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及其他法定义务。
     上述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
见上海证券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
     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代为信息披露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及附表原件。
     特此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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