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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莫高股份: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16-12-07  

						证券代码:600543             证券简称:莫高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68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召
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投资期限自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一年内有效。(详见 2016 年 4 月 23 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的《莫高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8)),该
事项已经 2016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 2016
年 5 月 18 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莫高股份 2015 年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17))。现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协议签署及结算账户情况
    (一)2016年12月6日公司与兰州银行营业部签订了《兰州银行“百合理财”
机构理财协议书》。
    本公司在该行开立的一般结算账户为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账户,账户信息
如下:
    户   名: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7026979313542012
    开户行:兰州银行营业部
    (二)2016年12月5日公司与兰州银行城关支行签订了《兰州银行“百合理财”
机构理财协议书》。
    本公司在该行开立的一般结算账户为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账户,账户信息
如下:
                                      1
   户   名: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101432000289028
   开户行:兰州银行城关支行
    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一)2016年12月6日,根据公司与兰州银行营业部签订的《兰州银行“百合
理财”机构理财协议书》,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该行“兰州
银行‘百合理财’共赢系列2024号对公理财产品”(产品代码:2016A2024)。
   具体如下:
   1、理财产品名称:兰州银行“百合理财”共赢系列2024号对公理财产品(产
品代码:2016A2024)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风险评级:保守型
   4、理财期限:187天
   5、产品认购日:2016年12月6日
   6、产品起息日:2016年12月7日
   7、产品到期日:2017年6月12日
   8、认购总额:人民币2,000万元
   9、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10、预期年化收益率:3.8%
   11、理财本金及收益支付:理财到期日后1-3个工作日内银行将理财本金及收
益划转至公司上述结算账户。
   (二)2016年12月5日,根据公司与兰州银行城关支行签订的《兰州银行“百
合理财”机构理财协议书》,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该行“兰
州银行‘百合理财’共赢系列2019号对公理财产品”(产品代码:2016A2019)。
   具体如下:
   1、理财产品名称:兰州银行“百合理财”共赢系列2019号对公理财产品(产
品代码:2016A2019)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风险评级:保守型
   4、理财期限:188天

                                   2
    5、产品认购日:2016年12月5日
    6、产品起息日:2016年12月6日
    7、产品到期日:2017年6月12日
    8、认购总额:人民币3,000万元
    9、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10、预期年化收益率:3.8%
    11、理财本金及收益支付:理财到期日后1-3个工作日内银行将理财本金及收
益划转至公司上述结算账户。
    三、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证券部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资及理财产品并跟踪委托
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将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
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
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公司独立董事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
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
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购买理财产品,对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
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与兰州银行营业部、兰州银行城关支行无关联关系。
    2、截止本公告日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 41,000 万元,
占公司 2015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7.74%。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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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和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分别与兰州银行营业部、兰州银行城关支行签订的《兰州银行“百合
理财”机构理财协议书》及购买凭证。
   特此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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