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莫高股份: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2018-06-07  

						证券代码:600543           证券简称:莫高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8-18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6日下午15:00-
—16:00,通过“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召开了2017年度利润分
配投资者说明会,现将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说明会为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投资者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网上交流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6 日下午 15:00—16:00,交流
形式为网络形式。
    三、公司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赵国柱、总经理杜广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金宝山、董事会秘书
朱晓宇参加了本次说明会。
    四、本次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的回复情况
    1、在上述时间内,没有投资者通过“上证e访谈”提出问题。
    2、以下三个问题为投资者通过电子邮件提问:
    提问一:请问公司的发展战略?
    回   复:公司发展战略是:坚持“开放的莫高、走出去的战略”,以“酒业、
药业、环保产业”三大产业进行扩张提升,其中酒业优先发展,药业稳固发展,环
保产业创新发展。葡萄酒产业打造“双核心”(武威莫高庄园,兰州莫高国际酒庄)、
“双引擎”(武威、兰州酿酒厂)、“双高地”(武威产区高地,兰州品牌高地),
加快拓展全国市场步伐。
    提问二:公司今年有哪些经营计划?
    回   复:(1)加快葡萄酒市场建设,加大市场招商力度,向外围市场不断拓展,
扩大市场体量。(2)继续扩大网络销售,做大网络销售体量。抓好婚宴、家宴、商


                                     1
务宴会市场,努力提升销量。(3)提升莫高品牌价值,持续打造莫高品牌形象。围
绕知名度和美誉度两大支点,加大品牌推广、宣传力度。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
适时合理的运用各类媒体进行品牌传播,持续传递莫高品牌声音,扩大品牌信息覆
盖面,拓展品牌空间,保持和提升莫高品牌知名度。(4)提升核心产品黑比诺和冰
酒市场竞争力,继续优化升级产品结构,提升产品多元化和性价比。(5)抓好莫高
城市酒堡建设和运营,抓好生物降解母粒及制品加工项目,做好原料采购以及生产、
销售工作。
    提问三: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是什么?
    回   复:《公司章程》第197条规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其中:第(八)项公司现
金分红的条件: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能满足公司正常
经营和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
审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第(九)项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为:公司最近
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
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决定。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
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4)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述规定处理。第(十
一)项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任意连续三年内,
现金分红的次数不少于一次。
    感谢投资者参加本次说明会,公司希望未来发展能得到广大投资者一如既往的
支持,在此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公司的广大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六月七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