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高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0-31
证券代码:600543 证券简称:莫高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29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赵国柱先生提议,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人,董事张金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会议表决。根据《公司法》
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该议案通过。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 50 万
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31)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该议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认
可的相应执业资质,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和内
控进行审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认真审议,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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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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