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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行水泥: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09-11-05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增加)

    上市公司名称: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太行水泥

    股 票 代 码:60055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

    通 讯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 2009年11月5日1

    声 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

    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和《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其在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3

    第三节 持股目的.....................................................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4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5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5

    第七节 备查文件.....................................................6

    附表:简式权益报告书................................................7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润公司 指 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太行水泥/上市公司 指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

    宗交易系统增持太行水泥19,000,000股

    股份。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1层

    法定代表人:徐世忠

    注册资本:叁千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5月8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1997116

    组织机构代码:10001928-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实业开发与投资;农业开发建设与投资;高新技术开发、投

    资与转让;房地产;资产受托管理;企业重组与资本运营;财务顾问;设备租赁、

    汽车租赁;技术培训与服务;写字楼租售;机械设备、电子设备、五金交电、化

    工产品(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贵、稀金属除外)、

    汽车的批发与零售;企业经营管理、经济信息、投资、技术咨询服务;投资中介

    服务;物业管理;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期限:2000年5月8日至2010年5月7日

    税务登记证号:110104100019286

    股东名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北京领创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方式:010-68535363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任人

    三、公司持有5%以上股权的其他上市公司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

    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增持目的:看好太行水泥发展前景以及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水泥

    资产整合方案的顺利实施,进行股权投资以实现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中润公司在近期有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

    系统增持太行水泥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太行水泥股份。

    依照《管理办法》和《准则15》号,截止到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

    人持有太行水泥股份共计19,000,000股,占太行水泥总股本的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自2009 年10 月29 日起,至2009 年11 月5 日止,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买入太行水泥股份19,000,000 股,占太行水泥总股

    本的5.00%。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太行水泥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增持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日

    期为2009 年11 月5 日。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国籍 长期居留地

    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职务

    徐世忠 男 中国 北京 无 董事长

    潘津良 男 中国 北京 无 董事

    马立明 男 中国 北京 无 董事

    贾洪浩 男 中国 北京 无 董事5

    三、所持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太行水泥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

    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买入股份情况

    2009年10月,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买入太行水

    泥股份3,498,000股。

    2009年11月,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买入太行水

    泥股份15,502,000股。

    二、卖出股份情况

    在本报告书披露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任何卖出太行水泥股票的行

    为。

    三、交易价格区间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述日期中买入太行水泥的价格区为人民币9.74元/股。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

    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6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世忠

    日期: 2009年11月5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上述备查文件经确认的复印件可于太行水泥查阅。

    附表:7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河北省邯郸市

    股票简称 太行水泥 股票代码 60055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

    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北京市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兿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19,000,000股 变动比例:5.0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否□兿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

    问题

    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

    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徐世忠

    日期: 2009 年11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