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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自天正: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0-11-08  

						股票代码:600560 股票简称:金自天正 公告编号:临2010-13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 年10 月2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向全体股东发出了《关于召开2010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0 年11 月8 日上午9 时,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在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富丰路6 号本公司综合楼八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

    会召集,董事长张剑武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股东和代理人共计2 人出席本次大会,代表

    公司股份45,243,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9939.8 万股的45.5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

    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及《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大会审议了列入会议通知中的各项议案,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表决情

    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交通银行北京丰台支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此议案同意股数为45,243,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袁胜华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

    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审议的内容及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北京金自天正智

    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11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