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长运:关于子公司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鄱阳县骄阳置业有限公司35%股权的进展公告2020-11-13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 2020-060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鄱阳县
骄阳置业有限公司 35%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鄱阳长运”)将持有的鄱阳县骄阳置业有限公司35%股权,参照评估价值,
以5,052.67万元为底价通过挂牌方式公开转让(详情请见刊登于2020年10月29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西长运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鄱阳县骄阳置业
有限公司35%股权的公告》)。
鄱阳长运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了转让鄱阳县骄阳置业有限公
司 35%股权的交易信息,付文波最终确定为鄱阳县骄阳置业有限公司 35%股权的
受让方。2020 年 11 月 9 日,鄱阳长运与付文波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合同主
要内容如下:
一、签署方名称:
转让方: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受让方:付文波
二、转让标的:鄱阳县骄阳置业有限公司 35%股权
三、交易方式:合同项下产权转让已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信
息,并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以协议方式确定付文波为受让方,依法受让合同项目
转让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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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价格:合同项下产权转让价格为:5052.67 万元。
五、转让价款支付: 受让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
作日内将首付款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即人民币 1520 万元;剩余价款,人民币
3382.67 万元于 2020 年 12 月 20 日前付清
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 150 万元,转为转让价款。在上述剩余价款付清
之后,转让方以书面形式提交保证金转款申请至产权交易所,省产权交易所自收
到书面转款申请 3 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转付给转让方。
六、交割事项:自省产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及受让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 10
个工作日内,合同各方应督促、配合、协助标的企业及时完成企业内部程序及相
应的变更登记。
七、产权转让涉及税费的承担:变更过户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涉及税
收的,按国家规定承担。本次转让产生的交易服务费 81474.03 元,由转让方承
担。
八、违约责任:(1)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的,均应
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标准:合同转让价款的 3%。违约金不足
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
转让价款的,应向转让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从逾期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计算。逾期付款超过 180 日,转让方有权解除
合同,并向受让方主张前述利息及合同转让价款 3%的违约金;(3)转让方未按
合同约定履行报批、变更登记相关义务的,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转让方除退还
受让方已支付的合同转让价款外,转让方还应向受让方支付利息,利息从受让方
付款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计算,并向受让方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标准:合同转让价款的 3%。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
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关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
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转让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或合
同专用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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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长运本次股权转让预计产生的投资收益约为 2,236 万元。该事项具体会
计处理和对相关财务数据最终影响金额,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确认结果为
准。公司将根据上述《产权交易合同》的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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