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江西长运:江西长运关于为二级子公司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8-28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 2021-042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二级子公司
              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
                       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公司拟为二级子公司萍
       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
       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
       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445.36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元
       因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为二级子公司
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萍乡汽车销售公司”)在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
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保证期限为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1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为二级子公司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
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萍乡长
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成立日期:2006 年 4 月 20 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开发区安源西大道 76 号
    法定代表人:邓勇
    注册资本:5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汽车销售及服务,汽车零部件批发、零售,二手汽车交易,汽车
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等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萍乡汽车销售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9,408.45
万元,负债总额为 7,886.27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1,000 万元,流动负债
总额为 7,886.27 万元),资产净额为 1,522.18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83.82%。2020
年度萍乡汽车销售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914.23 万元,实现净利润 26.21 万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萍乡汽车销售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7,921.00
万元,负债总额为 6,726.87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1,000 万元,流动负债
总额为 6,726.87 万元),资产净额为 1,194.13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84.92%。2021
年 1 至 6 月实现营业收入 7,896.93 万元,实现净利润-328.05 万元。


    三、拟签署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
    保证责任: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


                                     2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
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
它费用。
    担保金额: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
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
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
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
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二级子公司在银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有利
于萍乡汽车销售公司资金筹措和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且萍乡汽车销
售公司本次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申请的借款总额为 1000 万元,
占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0.91%,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
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为二级子公司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保
证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资金筹措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的程序符合证监会《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我们对《关于公司为二级子公司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借款提供
担保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出具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3,229.08 万元人民
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95%,无逾期对外担保。


                                   3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