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长运:江西长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西都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12-22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 2022-081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江西都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江西都市城际公交长运有限公
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
西都市城际公交长运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总额为 800 万元,已实际为
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元
因江西都市城际公交长运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且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本次担保
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
江西都市城际公交长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市城际公交”)在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昌西湖支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
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 800 万元,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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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202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都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因江西都市城际公交长运
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江西都市城际公交长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669751439K
成立日期:2007 年 12 月 4 日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井冈山大道 848 号
法定代表人:甘冰
注册资本:9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公共交通,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道路旅客运输
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巡游出租汽
车经营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
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一般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机动车充电销售,
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停车场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装卸搬运,汽车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零售,
日用百货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小微型客车租
赁经营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江西都市城际公交长运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
为 14,918.95 万元,负债总额为 10,568.43 万元,净资产为 4,350.52 万元。2021
年度都市城际公交实现营业收入 10,019.47 万元,实现净利润-1,136.64 万元。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江西都市城际公交长运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
为 13,168.35 万元,负债总额为 11,004.95 万元,净资产为 2,163.40 万元。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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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 至 9 月都市城际公交实现营业收入 5,149.37 万元,实现净利润-2,077.93
万元。
三、拟签署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西湖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
容:
保证人: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西湖支行
债务人:江西都市城际公交长运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
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担保金额: 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 800 万元。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
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
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
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
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在银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有利
于都市城际公交资金筹措和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江西都市城际公交
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由公司统一管控,同时鉴于
担保金额较小,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以 9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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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都市城际公
交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担保的对象
为全资子公司江西都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其经营活动由公司统一管控,担保风
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是公司为保证江西都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资金筹措
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
司对外担保的程序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都市城际公交
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67,270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0.82%,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总额 55,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0.18%;其余均为子
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4,128.52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77%,无逾期
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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