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马股份: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2017-12-01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7-138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马股份”或“本公司”)今日
获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通知(2017司冻109
号),迪马股份第一大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控股”)
持有本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内容如下:
一、冻结情况
根据股权司法冻结通知显示,东银控股直接持有迪马股份的885,737,591股无限
售流通股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2017年11月30日至2020年
11月29日。
截止目前,东银控股直接持有公司885,737,591股,占公司总股本
(2,423,042,984股)的36.55%,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此次司法冻结股份数量为
885,737,591股,冻结股份数量占其直接持股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6.55%。
二、对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股份冻结事宜,如未能妥善解决,有可能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