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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迪马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1-27  

						股票简称:迪马股份           股票代码:600565        公告编号:2018-003 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马股份”、“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1 月 23 日以电话、传真及网络通讯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
式在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东原中心 7 号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
际出席董事 7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向志鹏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并
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的《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
公告》(临 2018-005 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1: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重庆市
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议案后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针对《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议案》,经充分讨论,
我们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鉴于相关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因
素的变化和公司最新经营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策;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
会申请撤回相关申报材料。




                                      独立董事:张忠继、宋德亮、乔贇
                                              2018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