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迪马股份:关于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1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实质性
影响。


    一、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准则情况
    (一)修订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
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
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修订内容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其余未变更部
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日期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
会计准则的议案》,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
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
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使套期会计更
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对金融工具披露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衔接规定,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
按照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公司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金融
工具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公司将按照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要求调整
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包括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
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等进行的合理变更,能
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
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
大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
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