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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迪马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50 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以电话、传真及网
络通讯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在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东原中心 7 号 36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崔卓敏女士主持。会议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核并通过了《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1、本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
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本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
的行为。

    本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
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
融工具准则”),公司同意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
则并对公司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调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
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公告》(临2019-051
号)

   本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