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马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6-01
股票简称:迪马股份 股票代码:600565 公告编号:临 2019-057 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以电话、传真及网
络通讯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东原中心 7 号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韶颖女士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设立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为了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产的流动性,优化公司债务结构,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所拥有的标的资产产权、收费权、收益权、担保物权等
符合条件的相关资产,采用信托受益权作为专项计划基础资产,设立资产支持专
项计划(本次专项计划的具体名称最终以专项计划说明书确定的名称为准),并
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产品目标募集
总规模不超过12亿元,本次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期限预期拟不超过18
年,且在专项计划约定的开放参与日可能因触发售回/购回而提前结束专项计划
(具体期限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申请并获批的金额为准,并将根据市场环境、监管政策要求等因素申请发行。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拟设立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临
2019-058 号)。
本议案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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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19-059 号)。
本议案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参加了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审议
了会议所拟定的各项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有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针对《关于拟设立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本次公司开展资
产证券化业务,有利于盘活基础资产,加速资金周转,改善资产结构及经营性现
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也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资产证券化业
务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
张忠继 吴世农 李琳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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