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马股份: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9-08-26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86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关联交易金额不会对关联方形
成依赖,是公司发展所需要的持续性关联交易。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增加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根据业务的需要,经第七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将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关于
公司增加2019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我们事前审阅了管理层提交的相关资
料。我们认为,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的要求;增加2019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将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也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本年年初 本次预计
占同 至披露日 金额与上
本次预计 上年实际 占 同 类
关联交 类业 与关联人 年实际发
关联人 金额(万 发生金额 业 务 比
易类别 务比 累计已发 生金额差
元) (万元) 例(%)
例(%) 生的交易 异较大的
金额 原因
重庆盛资
房地产开
21,563.50 31.59 677.08 1,855.66 2.72 业务需要
发有限公
司
重庆盛尊
向关联 房地产开
900.00 1.32 406.84 556.71 0.82 业务需要
人提供 发有限公
劳务 司
和县孔雀
城房地产
210.00 0.31 180.28
开发有限
公司
小计 22,673.50 1,264.20 2,412.37
合计 22,673.50 1,264.20 2,412.37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重庆盛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九滨路2号1幢
成立时间: 2017年05月24日
法定代表人:蒋春
注册资本:2,100.95万元
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房地产经纪;物
业管理(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取
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化危品)、装饰材料(不
含化危品)、五金交电、电器、机电设备。
系公司联营企业。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545,234.05万元,所有者权益-6,826.92万元,
净利润-1,737.98万元。
2、重庆盛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金桥路8号(金桥大楼5楼)
成立时间: 2017年03月27日
法定代表人:李良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凭有效资质证执业);房地产中介(不含房地产评
估);企业管理咨询(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系公司联营企业。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39,324.58万元,所有者权益11,659.96万元,
净利润12,390.46万元。
3、和县孔雀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乌江镇七星路1号
成立时间: 2016年09月19日
法定代表人:赵威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租赁服务。
系公司联营企业。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141,161.08万元,所有者权益-2,375.43万元,
净利润-198.32万元。
(二)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人提供建筑施工、装修
装饰、物业服务及咨询服务等。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关联人为公司联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四条第七款规定联营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正常。
(五)若上述关联人中存在原已获批的有效交易额度,待本次关联交易额度
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以本次预计额度范围为准。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为:按照公正、
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
公司关联交易金额仅为预计金额,待实际交易发生时,在审批通过的预计金
额内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根据具体服务内
容、体量签署协议,如有新增的除外。期限为该议案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后至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相关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
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
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双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
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影响上
市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交易符合双方业务经营的
需要,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是一种对等的互利性经营行为。提交关联交易的程序
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定价方法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上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需上报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