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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迪马股份: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2020-11-26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88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马股份”或“本公司”)近日
获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通知(2020司冻
1125-01号),迪马股份第一大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
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具体内容如下:
    一、冻结情况
    司法轮候冻结机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020)渝05执保252号及(2020)
渝05执保258号。
    司法轮候冻结数量为:915,737,591股,其中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
行申请轮候冻结30,000,000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轮候冻结
885,737,591股。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轮候冻结。
    申请冻结机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重庆分行。
    轮候冻结起始日期:2020年11月25日。
    冻结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截止目前,东银控股直接持有公司885,737,5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57%。上
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银控股此次司法轮候冻结股数915,737,591股,其
中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020)渝05执保252号冻结股份占其直接持股总数的
3.39%,占公司股份总数(2,562,236,284股)的1.17%;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020)
渝05执保258号冻结股份占其直接持股总数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57%。
    二、对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业务经营正常,东银控股也积极推进债务重组进程,上述股份被轮
候冻结不影响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的后续
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